小儿咳喘灵颗粒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【药品名称】 通用名称:小儿咳喘灵颗粒 汉语拼音:xiao er ke chuan ling ke li 【成 份】麻黄、金银花、苦杏仁、板蓝根、石膏、甘草、瓜蒌。辅料为蔗糖、糊精。 【性 状】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;味甜、微苦、辛。 【功能主治】宣肺、清热,止咳、祛痰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。 【规 格】每袋装2克 【用法用量】开水冲服。2岁以内一次1克,3至4岁一次1.5克,5至7岁一次2克,一日3~4次。 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 【禁 忌】尚不明确 【注意事项】 1、忌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、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、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4、高血压、心脏病患儿慎用。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5、本品是以清宣肺热,止咳平喘为主,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,咳嗽不重情况下服用,若见高热痰多,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。 6、咳嗽久治不愈,或频咳伴吐,应去医院就诊。 7、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 8、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9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10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1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2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3、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,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【贮 藏】密封,避光。 【包 装】药用包装复合膜,每盒装15袋。 【有效期】暂定18个月 【执行标准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(试行)ybz03152005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20055516 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16年08月05日 【生产企业】 企业名称:广东心宝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: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伴河路6号 邮政编码:510535 电 话:(020)87817116 (020)37924226 传 真:(020)37924368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。